重庆市合川区储备粮有限公司食堂服务劳务外包项目(第二次)
竞争性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重庆市合川区储备粮有限公司食堂服务劳务外包项目(第二次),比选人为重庆市合川区储备粮有限公司,比选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重庆市合川区储备粮有限公司食堂服务劳务外包项目(第二次)进行自主公开竞争性比选。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项目概况:重庆市合川区储备粮有限公司职工食堂工作餐的制作。
2.2项目地点:重庆市合川区巴州路118号
2.3比选范围:人员配置2人(厨师1名、食堂杂工1名)具体服务内容详见合同及项目服务范围。
2.4服务期限:1年,一年后经考核合格,可按原中标价续签一年合同,续签次数不超过两次。
2.5 比选最高限价金额:175000元/年。
3.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比选申请人须同时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3.1.1 比选申请人须是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设立的,并在中国注册的,具有法人地位的企业。单位注册资本金为200万元及以上【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3.1.2 比选申请人2020年1月1日至比选申请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一个类似业绩合同(服务范围至少包括食堂管理、餐饮制作其中一类)
3.1.3人员配置要求(最低要求人数):
3.1.3.1厨师(1名):男性年龄58岁及以下,女性年龄53岁以下。身体健康,无不适用于厨房工作传染疾病;【提供身份证、健康合格证、比选申请单位开具的工作经验证明文件】
3.1.3.2杂工(1名):男性年龄不超过58岁、女性不超过53岁,身体健康,无不适用于厨房工作传染疾病;【提供身份证、健康合格证、比选申请单位开具的工作经验证明文件】
3.1.3.3提供不低于上述人员配置要求(最低要求人数)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3.1.4比选申请截止日比选申请资格情况,比选申请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1.4.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在被执行期内;
3.1.4.2被国家、重庆市(含市或任意区县)有关行政部门处以暂停比选申请资格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
3.1.4.3被重庆市市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且在暂停期内。
3.2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比选申请。
3.3与比选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比选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比选申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比选申请。
特别说明:
3.3.1 上述所须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公章并装入比选申请文件中。上述有一条不满足则比选申请文件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比选申请处理。
3.3.2比选人有权对比选申请人提供的以上资料真实性进行核实,若发现存在弄虚作假,取消其比选申请、中标资格,其比选申请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法追究比选申请人责任并有权要求赔偿相应损失。
3.3.3比选申请人自愿接受所附合同条款的约束,中选后,无条件按照所附合同的条款签订合同。
4.比选申请报价方式:
4.1本次报价包含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员工工资、社会保险(五险)、劳保福利、税费、管理费、以及政策性文件规定、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和责任等所有相关因素在内的与完成本项目服务有关的所有费用(比选申请人若有漏项,则被认为此项费用已包含在总报价中)。因中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比选人不再补偿。合同进度款按月度支付,由甲方对乙方工作质量情况实施考核评定后支付。
4.2比选申请人应根据比选文件和比选人所提供的资料,结合自身情况及市场行情报价。
4.3比选申请人在比选申请时拟派超出的员工人数,比选人不另行增加费用(除因比选人的原因造成比选申请人拟派员工人数增加外),由比选申请人自行分配解决。
5.比选文件的获取
凡愿意参加的潜在比选申请人,从2024年 2 月 2日 -2024年2月5日12:00前,携带:①获取比选文件的加盖单位鲜公章的单位介绍信原件;②符合比选要求的营业执照原件;到重庆市合川区巴州路118号报名并缴纳竞标保证金。比选人将于在2024年2月5日17:00前将比选文件电子版统一发送给各报名比选申请人。未领取比选文件的比选申请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比选申请。
6.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 2 月 8 日10时00分,地点在重庆市重庆市合川区巴州路118号,具体房间号见开标当日指示牌。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将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官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重庆市合川区储备粮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合川区巴州路118号
联 系 人:赵老师
电 话:189962525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