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项目采用分项单价报价,服务期为三年。供应商的合计总报价和分项单项报价均可以等于最高限价,但不得高于限价,否则报价无效。 2、在网上询价结束以后,采购人依据供应商的总报价,由低到高依次排列名次,排名第一的供应商为拟成交供应商。 3、询价网上报价截止时间后三个工作日内供应商须将纸质版的《询价响应文件》(扫描件需加盖公章,模板见本公告附件)、营业执照复印件、信誉承诺等文件(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印刷装订成册送至采购人处(重庆市江北区五里店五简路2号重咨大厦A栋904室),未按时送达该文件或文件送达后,经采购人审核未达到响应标准的,均视为报价无效,按排名依次递补。 4、不接受《询价公告》以外的其他服务或报价。 5、本项目价格为总价包干,采购人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6、成交供应商借故不履行合同者,将严禁参与采购人的任何其它采购项目。 7、结算方式:本项目采取按月支付方式,每月支付上个月计费费用。 8、本项目据实结算,如重咨集团不再使用本项目的服务,可以随时单方面解除合同,不用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